驱动齿轮和防坠安全器齿轮应直接固定在轴上,不能采用摩擦和夹紧的方法连接。防坠安全器齿轮位置应低于最低的驱动齿轮。
应采取措施防止异物进入驱动齿轮或防坠安全器齿轮与齿条的啮合区间。
齿轮计算时:
a) 应考虑相关数据的要求;
b) 接触疲劳强度安全系数应选取大于或等于1.4;
c) 弯曲疲劳强度安全系数应选取大于或等于2,并考虑制造商的使用手册所确定的最大磨损量。
齿条应满足以下条件:
a)应采用与之相啮合的齿轮磨损情况相适应的材料制造,计算时应考虑相关数据的要求;
b)静强度安全系数应选取大于或等于2,并考虑制造商的使用手册所确定的最大磨损量。
当有多个齿轮与齿条啮合时,应有自动调节措施合理分配每个驱动齿轮上的载荷,或驱动系统本身按符合载荷分配通常工况设计。
齿轮与齿条的模数应满足:
a) 当背轮或其他啮合控制装置直接作用到齿条上而没有其他中间装置时,不小于4;
b) 当啮合控制装置间接作用到齿条上时,不小于6。
考虑齿条与齿轮啮合时:
a) 应采取措施保证在各种工况下齿条和所有驱动齿轮、防坠安全器齿轮的正确啮合。这样的措施不应仅仅依靠吊笼导轮或滑靴。正确的啮合应是:齿条节线和与其平行的齿轮节圆切线重 合或距离不超出模数的1/3。上述方法失效时应进一步采取措施,保证齿条节线和与其平行 的齿轮节圆切线的距离不超出模数的2/3。
b) 应采取措施保证齿轮与齿条啮合的计算宽度,通常齿条应全宽度参与啮合。在上述方法失效时应进一步采取措施,保证有90%的计算宽度的啮合。
c) 接触长度(除曲线式导轨架的施工升降机外),沿齿高不应小于40%;沿齿长不应小于50%;齿面侧隙应为0. 2 mm〜0. 5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