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应在产品的明显部位,设置商标和耐腐蚀的金属产品标牌,应标明:
a) 产品名称和型号;
b) 产品主要性能参数;
c) 产品出厂编号,
d) 产品制造日期;
e)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货用施工升降机必须有不允许载人的明显标志。大型构件应有起吊位置的标志。施工升降机及其零部件的包装应符合JG/T 5012的规定。装箱单应与实物相符,且须有产品编号、箱号、箱内零部件名称与数量、连接件使用部位、发货日 期、检验人员的签字。零部件应有识别标志,如标牌、标签等。标牌、标签应牢固清晰。包装箱体表面应标有箱体外形尺寸、箱号、毛重、净重、正置位置等标志。
施工升降机产品出厂时应随机提供下列文件和物件:
a) 产品合格证书;
b)装箱单
c)按订货合同规定的其他附属设备和工具
d)随机备件
e)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 性能和技术参数
2) 动力参数
3) 安全装置
4) 安装和拆卸的详细方法;
5) 标准节和附墙架螺栓的直径、性能等级、拧紧力矩;
6) 地面混凝土基础和围栏入口的要求;
7) 对使用者的能力要求;
8) 故障处理
9) 日常检査和维护
10) 易损件及其更换判据等内容
施工升降机的运输应符合铁路、公路或水路等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且保证施工升降机在运输过程中完好。施工升降机贮存处应有良好的通风及防雨、防潮措施,底部应垫以支承物,防止浸于水中。电气设备必须贮存于室内。当贮存时间超过6个月时,应检査产品蔘部件的完好情况。施工升降机贮存时,必须建立详细档案,除随机文件外 ,贮存期的变动情况都应详细记载。